海南汽车指标过期后再申请
3年的期限从指标过期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
如果三年已经过了,还是不能申请指标,可以拨打相关部门电话咨询!
海南省小客车调控办咨询热线:0898-68835091、68835092、68835099
申请条件
住所地在本省的个人,名下没有本省登记的小客车且没有应当报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不包括名下有注册登记新能源小客车但无普通小客车的个人),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调控管理机构申请增量指标。 (新能源按需申请即可)
住所地在本省的个人包括:
1.本省户籍人员;
2.驻琼部队现役军官、文职人员及士官;
3.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我省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员;
4.非本省户籍人员(近8年内累计48个月(含)或近24个月(含)连续在本省缴纳社会保险的(含非本人原因漏缴,经社会保险机构核定补缴的期限达到8年内累计48个月或连续24个月);
5.符合海南省已购房的非本省户籍人员可在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或当地调控服务窗口提交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
属于夫妻房产的,也可以申请。夫妻任一方持有海南省商品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或不动产权登记证(含房产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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